问题 | 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和辞职有什么区别吗 |
释义 | 可以在劳动合同法中总结出区别。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和离职证明有本质的区别,解除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而离职证明仅仅是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书面证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用人单位依法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往往是双方协商的结果;离职证明是劳动者自己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是由劳动者发起的。 一、解除劳动关系不解除劳动关系会对劳动者有什么影响 不解除劳动关系会对劳动者的影响: 1.用人单位可能以此为理由克扣工资; 2.社保转移需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或离职证明,无相关证件可能无法办理; 3.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离职证明,不解除劳动合同就没有离职证明; 4.未解除劳动合同可能下一家公司不能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可能新单位带来风险。 二、要如何证明自己被迫离职 证明自己被迫离职的证据主要是辞职时的相关录音录像、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 被迫辞职是指由于用人单位存在的违法情节而迫使劳动者辞职。经双方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或者职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应根据职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但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离职和辞职的区别有: 1、辞职,指的是员工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离职,则指的是员工离开原工作单位和原单位职务的劳动法律制度; 2、辞职是员工主动提出,而离职可以是员工主动提出离职申请,也可以是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 办理离职的流程如下: 1、首先,口头与直属上司沟通离职事项并于结束后递交正式辞职信; 2、其次,整理手头上未完成的工作、过往的工作材料及工作流程等相关事项,与岗位接任者做好工作交接; 3、最后,走正式离职办理流程,由各相关部门审批签字,并领取离职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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