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办公室主任是组织部里的中层干部,但凡领导多少都是有一定实权的,如果办公室主任还兼任部务委员,就属于部领导层,可以参加部务会,有话语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四条 当事人在人事争议处理中的地位平等,适用法律、法规平等。 第三条 人事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其中军队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的人事争议,可以向聘用单位的上一级单位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