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赁合同未到期解除合同能否连续履行 |
释义 | 租赁合同未到期,出租人解除合同能请求继续履行。一方当事人在另一方当事人违约的情况下,可以请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因为法律规定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 一、租房合同甲方违约如何处理 在租赁合同中,甲方一般指出租人。出租人违约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其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合同约定违约金的,出租人应当向对方支付约定的违约金。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违约造成的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 二、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后果哪些 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后果如下: 1、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后,未履行的部分不再履行。因一方过错解除合同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2、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按照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违约责任; 3、租赁合同因双方责任不可归责而解除的,应当按照公平原则处理; 4、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三、合同当事人有哪些履行违约责任的行为 合同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二条规定,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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