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设计责任一般有两种方式。第一种:设计人主责 图纸不签名就不能成为施工图,签名就要负法律效力,这是不容质疑的。而且要终生负责。字是不能随便签的,设计人负60%~65%的责任,专业负责负20%~30%的责任,校对是10%,审核是5%,审定5%。一般是按这个比例。 第二种:盖章的主责 目前建筑领域的结构设计,一般是这样的:设计、校对、审核、审定、专业负责人共五项,其中审定可以不签,然后剩下的四项至少要签三个人以上,也就是说,图纸上这四栏不能是同一个人,也不能只有两个人,必须至少三个。一般来说,专业负责人就是盖注册章的那个,同时还兼审核或者校对,然后第二个是校对或者审核,然后第三个是设计。 法律依据: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 第二十三条 因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事故及相关业务造成的经济损失,聘用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聘用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依法向负有过错的注册工程师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