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提取公积金应有如下流程: 1、确认提取人符合提取公积基金的条件。 2、准备提取申请公积金的材料。 3、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申请。 4、经审核后,符合条件即可提取公积金。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