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伙人如何分摊合伙企业的债务? |
释义 | 合伙企业的债务由合伙人先以企业财产清偿,不足部分由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超额清偿可向其他合伙人追偿。普通合伙人除已投入财产外,个人财产也承担全部责任,同时还需赔偿合伙企业因自己过错造成的损害。有限合伙中普通合伙人的无限责任有利于保护交易安全和防范道德风险。 法律分析 一、合伙企业的债务合伙人如何承担 1、合伙企业的债务,由合伙人先以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来清偿;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的,由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合伙人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的份额,就可以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2、法律依据:《合伙企业法》之规定 第三十八条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九条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企业法》第四十条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一条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二、普通合伙人责任有哪些 1、普通合伙人不但以自己已经投入合伙的财产承担责任,而且还要以自己所有的个人财产对债权人承担全部责任。同时,对于在执行合伙事务过程中因自己的过错而给合伙造成损害的,还应当对合伙企业承担赔偿责任。 2、有限合伙中,普通合伙人的无限责任的存在是相当必要的。一方面,给合伙外部交易人、债权人以加强保护,有利于对外开展业务,促进交易安全;另一方面,有限合伙不可能有公司那样成熟完备的治理机制,无限连带责任是防范道德风险,激励合伙业务经营管理者的有效手段。 结语 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方式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进行,首先由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来清偿债务,若财产不足则由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若某一合伙人超额清偿债务,可以向其他合伙人追偿。普通合伙人不仅要以已投入合伙的财产承担责任,还要以个人财产对债权人承担全部责任,并对因自己过错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害的情况下承担赔偿责任。这种无限责任的存在有助于保护外部交易人和债权人利益,促进交易安全,同时也是防范道德风险、激励合伙业务经营管理者的有效手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章 合伙合同 第九百六十九条 合伙人的出资、因合伙事务依法取得的收益和其他财产,属于合伙财产。 合伙合同终止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章 合伙合同 第九百七十三条 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章 合伙合同 第九百七十六条 合伙人对合伙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合伙。 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继续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合伙合同继续有效,但是合伙期限为不定期。 合伙人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合伙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其他合伙人。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