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作作者能独自行使著作权吗 |
释义 |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不可分割的合作作品,因作品的不可分割性,合作作者无法单独行使著作权,因此需要合作作者之间经过协商确定著作权的具体行使。如果是可分割的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可由合作作者分别单独享有和行使,但行使时不能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一、著作权侵权行为包括哪些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表演者或者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行为。 二、对于著作权的保护期限多久 根据作品的性质和著作权主体的不同,著作权的发表权和财产权的保护期也不同: 1、作者是公民的期限; 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和死亡后50年,截至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至作者死亡后50年的12月31日。 2、作者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期限; 保护期为50年,截至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受到保护。 3、特殊作品的期限。电影作品方式创作电影作品和摄影作品; 保护期为50年,截至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受到保护。 三、电影作品的著作权由谁享有 电影作品或者采用类似电影制作方法创作的作品,其著作权由制片方享有,但剧本、导演、摄影、歌词、作曲的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按照与制片方签订的合同领取报酬。生产者通常是投资者或生产者。电影作品中可以单独使用的剧本、音乐或者其他作品,或者采用类似电影制作方法创作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著作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第十三条,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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