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业不作业为,物业该承担什么责任 |
释义 | 物业该承担什么责任,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开发商规划内有的公共设施,公共设施配套未到位,如物业已向开发商反映过,物业无责,是开发商责任; 2、公共设施配套不到位,物业无责,开发商无责; 3、危险区域造成业主财产损失或伤害,视实际情况,如物业已标注、提示、封闭改危险区域,物业无责,反之物业承担一定比例责任。 物业不管事向哪里投诉 物业不管事可以向以下五个地方投诉: 1、向物业管理办公室投诉。每个物业公司都有自己的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物业管理,以及接受业主的投诉等; 2、向业主委员会投诉。业主委员会是小区里的自治组织,由小区业主组成,负责小区的管理事宜可拥有对物业公司的罢免决议; 3、向主管社区投诉。小区里的业主对物业不满,也可以向社区投诉,社区作为政府机构的派出机关,有权对辖区的物业进行管辖; 4、向所属街道投诉。街道是最基层的政府机关,对辖区的所有事宜都具有管辖权; 5、向房管局投诉。房管局对物业有管辖权,请求房管局对物管公司进行监督和管理,规范其行为。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第五十二条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 第五十六条 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责任人不履行维修养护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同意,可以由物业服务企业维修养护,费用由责任人承担。扩展资料: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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