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土地质量问题纠纷属于民事纠纷范畴,需要依法维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和非诉讼方式进行维权。诉讼方式包括起诉和申请仲裁;非诉讼方式包括调解、协商和投诉等。在维权过程中,应注意证据收集和证明,以及依法选择适当的救济方式。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条 土地经营权人、使用权人和承包经营农户对土地的质量、用途、收益等问题发生争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方式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发生民事纠纷,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请求仲裁或者采取其他和解方式解决。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 诉讼请求有根据、证据足以支持的,应当受理;没有根据或者证据不足以支持的,应当不予受理。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当事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的诉讼程序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合法权益。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应当依法收集、审查、认定和运用证据。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案件情况,选择适当的救济方式,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或者解决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