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要改进调查研究,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 2、要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3、要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 4、要规范出访活动,严格控制出访随行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 5、要改进警卫工作,减少交通管制,一般情况下不得封路、不清场闭馆。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八条 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第二十八条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并报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在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委员会职权;在下届代表大会开会期间,继续主持经常工作,直到新的常务委员会产生为止。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定期向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