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能否因精神病离婚? |
释义 | 精神病患者的配偶可通过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法院会判定感情破裂并准予离婚。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可以通过调解或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且感情确已破裂,将准予离婚。同时,需妥善安排患者的监护、生活和治疗等问题。 法律分析 老公患有精神病的,另一方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由法院判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通常情况下,对于因夫妻一方患精神病而起诉离婚的,如果确实属于久治不愈,一方坚决要求离婚,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可判决准予离婚,但要安排好患者的监护、生活、治疗等问题。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第二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拓展延伸 精神病对离婚是否构成法律障碍? 精神病对离婚是否构成法律障碍一直是一个备受争议的问题。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精神病可能会被视为离婚的合法理由,但也可能存在一些法律障碍。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精神病本身并不是直接导致离婚的原因,而是其对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的影响。法律通常要求证明精神病对婚姻造成了无法挽回的破裂或严重干扰,并且持续时间较长。此外,法律还可能要求提供医学证明和专业意见,以证明精神病的存在和对婚姻的影响。因此,精神病对离婚是否构成法律障碍,需要根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进行综合评估。最终的判断应由相关的法律机构或法院作出。 结语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一方如若患有精神病并导致感情破裂,可以通过调解或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审理离婚案件时,法院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且感情确已破裂,则会准予离婚。然而,精神病对离婚是否构成法律障碍仍存在争议,需根据具体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进行评估。医学证明和专业意见也可能需要提供,以证明精神病对婚姻的影响。最终的判断应由相关法律机构或法院作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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