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伤残等级根据伤残的严重程度来判定,一般伤残的等级伤残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伤残鉴定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人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伤残鉴定。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申请鉴定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 2、鉴定机构收到鉴定申请书后,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决定是否受理; 3、鉴定机构决定受理鉴定事项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作出鉴定结论; 4、鉴定机构作出鉴定,结论后将鉴定结果送达申请人; 5、申请人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申请再次鉴定。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