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证是不管持证人是谁都有效吗 |
释义 | 结婚证持证人的名字都是我,是不是错了? 结婚证名字写错的情况,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结婚证上的姓名。 当事人如果因为姓名变更,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结婚证上的姓名,应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当事人变更姓名的证明材料。一、领结婚证的条件: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2、男方必须年满二十二周岁,女方必须年满二十周岁;3、没有禁止结婚的法定情形,包括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二、领结婚证的程序:1、申请。双方当事人至任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2、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结婚证手写是有效吗 1、结婚证手写的有效,但是手写结婚证上要盖民政局的公章。2、法律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结婚证手写是有效的吗 1、结婚证手写的有效,但是手写结婚证上要盖民政局的公章。2、法律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结婚证持证人都是男方名字咋离婚? 法律分析:结婚证名字与身份证名字不一样想离婚。1,需持居民户口簿到所在辖区的派出所添加一个曾用名,也就是结婚证上所登记的名字。2,夫妻持增加曾用名后的居民户口簿、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及 3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到原登记机关办理补领结婚证手续。3,凭夫妻俩各自身份证,户口本,补领的结婚证,各自单独证件照片,一起到民政局申请办理离异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事诉讼费都是谁承担 1、通常情况下,民事案件的诉讼费最终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2、最终的诉讼费承担方式判决书上会说明。3、原告部分胜诉的,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诉讼费的数额。 《婚姻登记条例》 该内容由 王祖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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