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国人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一般是多少 |
释义 | 外国人个税起征点目前是4800元,然后按照正常的个人所得税进行计算。按照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适用附加减除费用对象是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的外籍人员;以及应聘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工作的外籍专家;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境外任职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财政部确定的其他人员;华侨港澳台同胞比照执行。 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1、不超过500元的部分,税率5%,速算扣除数为0; 2、超过500元至2000元(含)的部分,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5; 3、超过2000元至5000元(含)的部分,税率15%,速算扣除数为125; 4、超过5000元至20000元(含)的部分,税率20%,速算扣除数为375; 5、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含)的部分,税率25%,速算扣除数为1375。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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