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以的,死者的合法继承人(如配偶、子女、父母)携带相关证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死亡证明)可以去公证处领取《存款查询函》,经公证机构审查确认身份的继承人,可凭公证机构出具的《存款查询函》查询作为被继承人的存款人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存款信息。公证机构出具《存款查询函》,应当审查确认存款人的死亡事实及查询申请人为存款人的合法继承人。 第一,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执行《储蓄管理条例》若干规定第三十九条,为维护存款人的利益,任何人查询、冻结、扣划个人存款,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查询、冻结、扣划存款人的存款。 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部门因侦查、起诉、审判需要向储蓄机构查询与案件直接有关的个人存款时,必须向储蓄机构提交县级以上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的正式查询函,并提供存款人的相关线索,如存款人姓名、储蓄机构名称、存款日期等。 可以看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上述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部门需要出具公函,公函可以查询个人存款或银行流水等。 其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02年发布的《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号通知,根据我国现行法律,下列11个部门可以依法查询个人在银行的存款: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军队、海关、税务机关、审计机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察机关、公证机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六条 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