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处置银行不良资产的方式有 |
释义 | 法律分析: 银行不良资产处置有七种方式: (一)直接催收:这是银行针对逾期贷款的普遍做法。 (二)协议处置 : 根据《民法典》相关内容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第219条的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三)借新还旧 : 借款人因临时周转困难无法偿还银行贷款,有的银行通过借新还旧、无还本续贷、债务重组等方式盘活不良资产。(四)实现担保物权 :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内容规定:“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民法典》的相关内容规定:“质权人不行使的,出质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质押财产。”因此,如果银行无法与抵(质)押人达成书面处置协议,可以通过法院拍卖、变卖拍卖、变卖抵(质)押物实现担保物权。 (五)法院诉讼 : 通过法院诉讼追偿不良贷款是银行惯常做法。 (六)不良资产转让:不良资产的转让主要有两种方式,1、打包(批量)转让;2、单户转让。 (七)贷款损失税前扣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贷款损失税前扣除公告》)规定:金融企业涉农贷款、中小企业贷款逾期1年以上,经追索无法收回,应依据涉农贷款、中小企业贷款分类证明,计算确认贷款损失进行税前扣除。贷款损失的税前扣除应注意以下问题:1、保留催收证据;2、司法追索;3、资产损失确定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六十八条 国家、集体和私人依法可以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企业。国家、集体和私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投到企业的,由出资人按照约定或者出资比例享有资产收益、重大决策以及选择经营管理者等权利并履行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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