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如何在离婚中获得更多利益 |
释义 | 离婚时女方如何获得更大利益,包括共同财产分割、补偿请求和损害赔偿。女方名下财产需判断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可由双方协商或法院判决。嫁妆属于女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可分割。根据我国民法典及司法解释,婚前财产、人身损害赔偿、遗嘱或赠与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专用生活用品等均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法律分析 一、离婚时女方怎样得到更大的利益 离婚时女方可以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得到更大的利益。对于双方共同财产分割,可以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法律规定对于一方在婚后负担较多义务的,可以在离婚时向对方请求相应的补偿。具体补偿金额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对于一方在婚内有过错情形的,离婚时无过错的一方还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二、离婚时女方名下的财产怎么分 离婚时女方名下的财产分割首先需要判断该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女方个人财产,离婚时需要分割的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果女方名下的财产为个人财产,则不需要进行分割,当然,女方名下的财产也不是必然为个人财产,如有能够证明其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应当进行分割,由双方协商或由人民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三、离婚时嫁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精神及原则,结婚登记前陪送的嫁妆应当认定为是女方父母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结语 离婚时,女方可以通过协议或诉讼获得更大的利益。对于共同财产分割,可以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由法院判决。如果一方在婚后承担了更多义务,可以在离婚时请求相应的补偿,补偿金额可由双方协商或法院判决。对于有过错的一方,无过错的一方还可以请求损害赔偿。离婚时,女方名下的财产需要判断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如为个人财产则无需分割,如能证明为共同财产则应协商或由法院判决。嫁妆属于女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夫妻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财产、受损害赔偿、赠与合同确定归一方、专用生活用品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章 一般规定 第三百二十三条 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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