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录音遗嘱是指遗嘱人口述内容并用录音器材录制保存的遗嘱。遗嘱人可以用录音的方式制作遗嘱,录音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此种遗嘱形式简便易行,已渐被一些国家所采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