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姐姐患有精神病的,妹妹对姐姐不是抚养义务,而是扶养义务,但是要在法定条件下妹妹才有义务扶养。法律规定,如果妹妹是由姐姐扶养长大,那么长大后有负担能力的妹妹,对于因患有精神病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姐姐,有扶养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