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纠纷可否找劳动局? |
释义 | 发生劳动合同纠纷,是可以找劳动局的。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合法的劳动权益的,可以向劳动局投诉;而劳动局的职责也包括监督单位的守法情况,受理劳动者对单位违法行为的投诉等。 一、给别人干活欠账的不还怎么办 可以找劳动局有专门的部门叫“劳动执法监察大队”投诉,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会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情况属实的,会责令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补偿金(25%拖欠工资额),必要时也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比如劳动者因此遭受了实际的经济损失的情况。 二、怎样向劳动局投诉公司不给发工资? 向劳动局投诉公司不发工资劳动局不管可以直接去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三、工厂强制加班劳动者怎么办 工厂强制加班劳动者可向单位所在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具体为: 1、可以收集规避劳动法的事实、法律依据和证据,并以信件的形式邮寄给当地劳动部门的信访或监察部门; 2、直接将相关资料带到劳动部门信访部门填报; 3、打电话给当地劳动局; 4、找到当地劳动局网上投诉网站,提交匿名投诉资料。 法律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第十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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