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多次家暴法律怎么处置 |
释义 | 夫妻一方多次家暴另一方的,被加害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向加害人所在单位、局维护、妇联等机构投诉或者求助,还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加害人导致被加害人受伤达到轻伤以上级别或者死亡的,还要被追究刑事责任。被加害人可以提交报警记录、伤情鉴定、加害人保证书等证据,法院可据此认定感情破裂判决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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