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证人证言在法律审判中具有重要作用,它是判决案件的重要证据之一。证人证言的核心内容主要包括证人的身份、证言的内容、证言的真实性等方面。证人的身份包括姓名、职业、年龄、住址等基本信息。证言的内容是指证人所知道、所看到、所听到的事实情况,必须与案件有关。证言的真实性则是指证人所说的话是否真实可信,是否可以成为判决案件的有效证据。在判断证言真实性时,需要考虑证人的出庭记录、证人的言语表述、证人的态度表现等因素。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证人证言的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传讯证人,也可以提出质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经审查查明的证据和证人证言应当记录下来,由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由法院加盖印章。” 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据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证据必须真实、合法,由当事人提交或者依法采集;证据经鉴定、辨认或者检验,提高了证据定性的可信程度。” 以上法律依据说明,证人证言在法律审判中需要被认真对待,必须符合法律的要求,具有真实性和可信度。需要当事人和法院共同保障证言的真实性,以确保案件审判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