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拟填报指标生志愿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符合正取生招生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参加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 综合表现评定等级为B以上(含B); 须已在报名所在初中学校就读,并已取得该校初三学年学籍。 法律依据: 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 八、加强和改进学校管理 规范招生办法。县级教育部门要按照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和学校分布情况,合理划定每所公办学校的招生范围。鼓励各地探索建立区域内小学和初中对口招生制度,让小学毕业生直接升入对口初中。支持初中与高中分设办学,推进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严禁在义务教育阶段设立重点校和重点班。提高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的比例。把区域内学生就近入学比率和招收择校生的比率纳入考核教育部门和学校的指标体系,切实缓解“择校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