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残疾人子女需要什么证明 |
释义 | 残疾人子女需要的证明如下: 1、残疾人子女教育救助需要提供的材料,户口簿地址页、索引页、户主页、残疾人本人页、受助学生本人页、学生和残疾人不在一个户口本上的提供出生证明,受助学生身份证,残疾人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残疾人必须是受助学生父母或监护人,残疾人证,录取通知书或者在校学习证明,非新生需要提供加盖学校印章的证明; 2、残疾学生需要提供的材料,户口簿受助学生本人页,受助学生本人身份证,受助学生本人残疾人证,录取通知书或者在校学习证明,需要加盖学校印章; 3、残疾人本人取得成人高考、自学考试、成人研究生学历的需要提供的材料,户口簿本人页,身份证,残疾人证,毕业证书。 办理残疾证的具体方法如下: 1、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4张2寸免冠近期彩色照片和医院相关病历证明到街道残联进行申请; 2、街道专职委员根据相关标准对申请人进行初审,对不符合评残标准者,告知原因终止办理,对符合评残标准者,如实填写残疾人基础信息采集卡、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并在表格相应处贴好照片,加盖残联公章; 3、申领人接到评残通知后,持填写好的残疾人基础信息采集卡,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和医院相关病历证明到县残联按残疾类别排队,等候相应的医生对残疾等级进行医学评定; 4、市残联审核批准后的残疾人证,由县残联发送各镇、街道残联,由各镇、街道专职委员通知申领人前来领取残疾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第七条 县级残联负责残疾人证的申办受理、核发管理等工作。 县级残联按照省级卫生计生委和残联指定的医院或专业机构(以下简称指定机构)作出的残疾类别和残疾等级评定结论,核发残疾人证,并负责办证原始档案管理。 省级残联、地市级残联做好残疾人证核发、使用、管理等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省级残联和卫生计生委成立残疾评定专家委员会,负责受理残疾评定争议。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