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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二手房交易中,如何应对卖家违约情况?
释义
    二手房卖方违约时,买方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条款一般包括定金罚则和比例罚则。卖方违约情况包括将房屋卖给第三人、不按时交付房屋、不签收定金、要求提高房价办理过户。买方可以通过法院起诉解除合同、要求赔偿等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分析
    一、二手房签完合同卖家违约怎么办?
    二手房卖方违约,作为买方可以根据违约的实际情形要求对方继续履行或者解除合同,同时要求依照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合同签订之后,如无特别约定事项,即告生效。任何一方违约的,都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定金和违约金并不冲突,所以,没有付定金的,不影响违约一方给付违约金。违约条款一般会在合同中说明,以合同为准,一般有以下两种:
    1、适用定金罚则,即买方违约不退定金,卖方违约返还双倍定金。
    2、比例罚则;以合同金额的10%为上限,就是说是100万的房子最高违约金是10万。
    二、在二手房买卖中卖方违约的情况有哪些?
    1、卖方将房屋直接卖给第三人。
    卖方如果将房屋卖给了第三人但还未办理过户,那么买方可以优先过户,但如果已经办理了过户,那卖方就已经构成了恶意违约,致使双方无法达到合同目的,这时买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同时要求卖方根据房屋差价赔偿违约责任。
    2、卖方不按时交付房屋。
    这种情况很多见,房屋如果已经办理了过户,那就只需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收房,如果卖方不交房,买方可以起诉。但是如果双方还未过户,卖方却不按照合同约定交房,这时通常需要通过律师,发律师函催告,如果卖方依旧坚持不交房,买方再起诉要求其交房。
    3、卖家不签收定金。
    通常在房产买卖合同中约定有定金的数额,然而通常买家在将定金交给中介后,转交给卖家,卖家这时却不签收。不签收定金的话,卖家就构不成违约的条件,因为定金是实践合同,也就是说要按卖家的签收数额来进行计算的,如果卖家不签收定金,买家起诉要求双倍返还定金也是徒劳的。
    4、卖方要求提高房价办理过户。
    在实际买卖过程中,很多卖方在签订合同后认为房子卖得便宜,要求另外加钱过户。在这种情况下,买方应该立即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冻结所购房屋,进行财产保全,防止卖方将房屋卖与第三人,同时要求法院判定卖方继续履行合同。
    结语
    在二手房交易中,如果卖家违约,买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对方履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条款一般在合同中说明,可以适用定金罚则或比例罚则。常见的卖方违约情况包括将房屋卖给第三人、不按时交付房屋、不签收定金以及要求提高房价办理过户等。买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包括起诉要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等。在处理违约纠纷时,建议及时寻求律师的帮助,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护。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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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16:0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