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客户在购买保险时,如果被保险人患有某种疾病,需要在保险合同中进行明确声明。如果该疾病发生导致理赔被拒,客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三十三条:被保险人在购买保险时,应当如实告知保险公司所知道的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 2.《保险法》第四十二条:保险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违反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规定,使保险人不能确定保险标的或者保险事故发生时间,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3.《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自保险标的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之日起十五日内,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4.《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保险标的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如果客户在购买保险时未如实告知自己患有麻痹症等疾病,导致理赔被拒,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但如果客户未如实告知的情况在15天内未被发现,保险公司不得解除合同。客户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通过法律途径要求理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