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不解救被绑架妇女罪的立案标准规定为: 1、因不进行解救,导致被绑架的妇女及其亲属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 2、因不进行解救,导致被绑架的妇女被转移、隐匿、转卖,不能及时解救的; 3、3次以上或者对3名以上被绑架的妇女不进行解救的; 4、对被绑架的妇女不进行解救,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六条 【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