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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程设备停工费用索赔多久可以索赔
释义
    法律分析:工程停工多久可以提出索赔要看有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按法律规定来。
    如果双方对停工索赔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那么承包人应该自停工之日起向发包人提出索赔要求,逾期超过三年未提出的,法院将不再保护,即承包人向发包人主张停工损失的,对方可以不再赔偿。
    一、工程中途停工怎么处理
    发包人因自身原因致使工程停建、缓建的包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首先发包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同时应当排除障碍,使承包人尽快恢复建设工作。如承包人在施工中发现设计有错误和不合理之处,应当通知发包人,发包人在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同设计人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者变更设计,并及时将修订后的设计文件送交承包人。发包人还应当赔偿承包人在停建、缓建期间的损失,包括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所造成的损失和实际发生的费用。
    二、发包人有哪些权利义务
    1、发包人在不妨碍承包人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对作业进度、质量进行检查;
    2、发包人收到隐蔽工程的检查通知后没有及时检查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3、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
    4、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
    5、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6、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
    7、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8、因发包人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供必需的勘察、设计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或者修改设计,发包人应当按照勘察人、设计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
    9、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三、发包人未按约支付工程款,如何处理
    发包人没有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的,承包人首先可以写一个书面催告单,要求发包人在合理的期限支付工程款。如果发包人依旧不支付工程款的,承包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或者将工程折价拍卖以获取工程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二条
    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承包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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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4 5:0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