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停工赔偿标准 |
释义 | 工程停工赔偿标准及停工留薪期的确定与计算方法。停工索赔可按总费用法或分项法计算。停工留薪期由治疗工伤机构提出意见,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单位根据确认结果决定员工的留薪期。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可根据伤情特殊情况适当延长,但不超过12个月。单位需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可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法律分析 一、工程停工赔偿标准 工程被迫停工,损失是客观存在的,至于向甲方还是总包方索赔要视其过错行为而定。一般建筑工程索赔费用有两种计算方法。 (一)总费用法,用工程的总费用减去单项工程的合同费用,剩余费用就是索赔费。 (二)分项法,按工程造价中的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材料费、保险费、设备费等,逐项进行索赔。 二、停工留薪期谁说了算 单位员工负伤住院治疗后是否痊愈,应享受多长时间的停工留薪期,应由签订服务协议的治疗工伤机构提出意见,出具相关证明,经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确认,用人单位可根据上述机构确认来决定员工的停工留薪期。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后暂时停止工作接受治疗,并享受有关工伤待遇的期限。《条例》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经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条例》规定的一般不超过12个月,并非每一个工伤职工都需要12个月的停工留薪期,而是要根据其伤情、病情来确定。 三、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几个月 一般不超过12个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工程停工赔偿标准需根据责任方的过错行为而定。索赔费用可采用总费用法或分项法计算。停工留薪期应由治疗工伤机构提出意见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用人单位可根据确认结果决定员工的留薪期。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可根据伤情特殊性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12个月。单位应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并在评定伤残等级后享受相应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需由单位负责护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七章 法 律 责 任 第七十二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违反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七章 法 律 责 任 第七十九条 负责颁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施工条件的建筑工程颁发施工许可证的,负责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或者竣工验收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不合格的建筑工程出具质量合格文件或者按合格工程验收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由该部门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二章 建 筑 许 可 第一节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第十条 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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