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设工程索赔时效是怎样的 |
释义 | 索赔时效是指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索赔方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约定期限内不行使索赔权的,视为放弃索赔权利,其索赔权归于消灭的合同法律制度。约定的期限即索赔时效期间,一般为28天(根据通用条款)。该种索赔时效,属于消灭时效的一种。 1.承包方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业主方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业主提出补偿经济损失和(或)延长工期的赔偿报告及有关资料。 3.业主方在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日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商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业主方在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商做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时间持续进行时,承包方应当阶段性地向业主方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业主方递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因此,在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中,要注意索赔时效及时向发包方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如果因承包人的疏漏而才错过了工程索赔时效。 建设工程未结算诉讼时效如何起算 建设工程未进行结算的,诉讼时效从施工单位知道权利被侵犯时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是三年。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建设工程优先权诉讼时效期限能中断吗 建设工程优先权期限可以中断。因拖欠工程款产生纠纷的,施工单位通过诉讼追讨工程款时,工程款追讨时效是可以中断的,中断的情形包括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定义和种类】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该内容由 徐丽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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