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生孩子忘记拿医保卡应该怎么报销 |
释义 | 一、报销方法如下: 1、可以带上各种单据、医保卡等到单位负责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报销的部门报销。 2、在医院挂号、交费给收费口,费用先自己支付,再由单位或者个人去参保社保局报销。治疗好了后带上医院开的发票、结算单等证明的材料,到当地的社保中心去进行报销手续。 3、如果是住院的话,需要在要住院的时候向医生出示你的医保卡和身份证。特殊门诊一般都是可以实时结算的。但如果不能实时结算,那就带上你的身份证,医保卡,特殊门诊证(卡),医药清单以及门诊收据到当地的社保部门报销。 二、在定点医院住院报销流程: 1、办理住院证明: 参保人携带身份证、医保卡前往定点医院就诊,经过主治医生的诊断后,开具入院证明。 2、办理登记手续: 参保人持医保卡在定点医院窗口办理住院登记手续,并将所需医疗费用进行垫付。 3、申请报销: 参保人可以拿着本人身份证原件、医保卡、病历本、入院证明等资料前往当地社保局医保管理窗口申请报销,经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即可报销医疗费用,并在3到5个工作日内将报销费用汇入医保卡内。 三、在定点药店买药报销流程: 1、选择合适药品: 持卡人携带医保卡前往定点药店,选择自己要购买的药品; 2、在收费处刷卡结算: 然后携带医保卡在药店的收费处机器上面刷卡结算即可实时报销费用。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 第八条 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参保人员确需急诊、抢救的,可以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因抢救必须使用的药品可以适当放宽范围。参保人员急诊、抢救的医疗服务具体管理办法由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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