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挂靠公司是不是合法的 |
释义 | 依据我国《建筑法》的规定,工程挂靠是属于违法的行为,工程挂靠行为可能对建筑工程质量构成一定的威胁。“挂靠”,即所谓“企业挂靠经营”,就建筑业而言,是指允许一个施工企业在一定期间内使用自己企业名义对外承接工程的行为。 允许他人使用自己名义的企业为被挂靠企业,相应的使用被挂靠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或自然人为挂靠人。 《建筑法》明确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出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不得以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从事任何形式的工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六条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择优选择承包单位。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 分公司和总公司是否是挂靠关系 不是。分公司隶属于总公司,属于公司的紧密层,分公司没有独立核算的资格,一切服从总公司。而挂靠的公司不一样,他属于分散层,自己独立核算,只不过利用总公司的资质参加投标罢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运输公司挂靠合同是否有效 只要挂靠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是有效的。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梁广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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