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结婚登记,一般有三个办理手续,具体如下: 1、男女双方亲自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申请结婚登记手续; 2、提交双方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3、审查通过的,婚姻登记机关会发给结婚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第五条第一款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