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请病假怎么让医生开证明 |
释义 | 劳动者可依法享受休息和休假的权利,劳动者因患病需要休病假的,应当由就诊医院出具正式的诊断证明书或病假证明书,由具有执业资格的医师依据劳动者病情酌情确定病假期间。一般而言,病假证明中应当包括就诊患者姓名、就诊科室、病情诊断和病假天数,且应当由出具病假证明的医师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医院公章。在劳动者提交病假证明后用人单位应当充分保障劳动者休病假的权利,不批病假、缩短病假时长都是不正确的。 一、病假需要向公司提供哪些证明 员工要请病假,需要根据不同用人单位的不同规章制度而准备证明材料。通常需要准备的证明材料有: 1、就诊医院出具的病休证明或住院证明(病休证明有医师签名+医院公章)2、请假条(或者企业其他的类似证明)3、就诊记录、挂号单等(有些企业不需要)。 二、病假规定是怎样的 病假的规定: 1、职工的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2、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3、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等。但是员工在请病假时,要出具正规医疗机构的医师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医疗期的长短有法定标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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