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用暖气不缴费是否犯法2022 |
释义 | 不用暖气不缴费不犯法。取暖政策是地方规定,各地有所不同。以北京市为例:《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规定采暖期内,供热单位不得推迟、中止供热或者提前结束供热,不得退出或者部分退出供热经营活动;非采暖期内,供热单位确需退出或者部分退出供热经营活动的,应当对供热范围内相关用户、设施管护以及采暖费等事宜作出妥善安排。 冬季供暖的标准: 北方冬季供暖的国家标准是集中式采暖居室中央1.5米处气温的适宜范围为16~20℃,分散式采暖居室中央1.5米处气温的适宜范围为13~17℃,任何地区的冬季室内温度均不得低于13℃。根据相关规定,在正常天气条件下,且供热系统正常运行时,供热经营企业应确保用户的卧室、起居室内的供热温度不低于18℃,具体以当地规定为准。 一、房屋保修期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关于房屋保修期的规定是: 1、房屋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等保修期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和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二、房屋质保期多少年 房屋质保期是:商品房装修工程、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保修期为2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保修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为5年;房屋主体结构终生保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第十五条,采暖期内,供热单位不得推迟、中止供热或者提前结束供热,不得退出或者部分退出供热经营活动;向供热单位供应水、电力、燃气、燃油、煤炭和热能的单位,应当保障供应,不得擅自中断。非采暖期内,供热单位确需退出或者部分退出供热经营活动的,应当对供热范围内相关用户、设施管护以及采暖费等事宜作出妥善安排,并在当年7月15日之前,与承接的供热单位完成供热设施及技术档案、用户资料、采暖费等事项的交接工作,同时书面告知原备案机关。用户的采暖权益不能得到有效保障时,供热单位不得退出或者部分退出供热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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