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表见代理与无权代理的定义及区别 |
释义 | 无权代理是指代理人未经授权或超越代理权进行的代理行为。其中包括根本未经授权的代理、超越代理权的代理以及代理权已终止的代理。表见代理是指被代理人的行为使善意第三人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从而导致被代理人承担代理行为所带来的法律后果。 法律分析 无权代理是指代理人不具有代理权所实施的代理行为。无权代理包括根本未经授权的代理,超越代理权的代理及代理权已终止的代理,广义无权代理包括表见代理,此处是狭义的。表见代理是指被代理人的行为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基于此项信赖与无权代理人进行交易,由此造成的法律效果强行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代理。 拓展延伸 表见代理与无权代理:权力与责任的界限 表见代理和无权代理是法律领域中的两个重要概念。表见代理是指代理人在被授权的范围内代表委托人进行法律行为,其行为具有法律效力。而无权代理则是指代理人超越了其授权范围,或者根本没有受到授权,代表委托人进行法律行为,其行为在法律上无效。这两者之间的区别主要在于权力与责任的界限。表见代理在代理行为中享有一定的权力,并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无权代理则没有合法的权力,其行为可能会导致委托人承担法律责任。因此,对于委托人来说,了解和区分表见代理和无权代理的概念至关重要,以免在法律行为中遭受损失或法律纠纷的风险。 结语 了解和区分表见代理和无权代理的概念对于委托人至关重要。表见代理是指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代表委托人进行法律行为,具有法律效力。而无权代理则是指代理人超越授权或未经授权代表委托人行事,其行为无效。委托人应当谨慎选择代理人,并明确授权范围,以避免可能导致法律责任的无权代理行为。在法律行为中保持警惕,可以减少风险,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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