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徐州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调整 |
释义 | 企业和职工分别按规定的缴费基数和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根据上月工资确定,超过一定比例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低于一定比例的部分按60%计算。 法律分析 (一)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按全部职工缴费工资总和作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20%; (二)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按本人上月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8%。职工本人工资按国家统计部门规定的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确定。职工本人上月工资超过上一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职工本人上月工资低于上一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缴费基数。 拓展延伸 徐州养老保险费率调整方案公布 近日,徐州市政府正式公布了针对养老保险费率的调整方案。根据新方案,徐州市养老保险费率将进行适度调整,以确保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此次调整是为了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养老保险压力增加的问题,也是为了更好地保障广大市民的养老权益。据了解,新的费率调整方案将根据参保人员的工资水平和缴费年限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以确保缴费标准的公平性和合理性。此举将为徐州市民提供更加稳定和可靠的养老保险制度,为他们的晚年生活提供更好的保障。 结语 徐州市政府近日公布的养老保险费率调整方案旨在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压力,并更好地保障市民的养老权益。调整方案将根据参保人员的工资水平和缴费年限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确保缴费标准的公平合理。这一举措将为徐州市民提供更稳定可靠的养老保障,为他们的晚年生活提供更好的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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