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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烂尾房贷款合同能解除吗?
释义
    解除贷款合同的方式有:1、借款人和贷款人协商一致;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通知对方解除合同;3、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4、法律规定的其他解除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安置房烂尾怎么维权
    (一)弄清产权归属是关键如果开发商宣告破产时房屋尚未建成,就会造成开发商对购房人不能履行责任。根据房屋的买受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两种具体情况:按揭贷款买房和对卖方分期付款买房,这两种买房的方式会对房屋的产权归属会产生不同影响。因此,购房者首先应咨询专业的法律意见,弄清自己的产权归属。因为烂尾楼的产权状况对购房人来说尤为重要。提醒消费者购买时,首先要确定房子的销售手续和产权是否明晰,是否已被银行抵押了;其次要先向销售方确定房子是否有产权证和销售许可证;然后了解房子是否被抵押,如有抵押,要弄清抵押期限,怎样解除抵押;最后如果是拍卖房,应弄清产权过户手续是否已经办理等。如果开发商破产后房已建成,购房者则可按照程序向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房产证:1、购房者应到工商行政部门,查询商品房开发企业是否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了注销;2、如已合法注销,购房者可凭工商部门出具的开发商合法注销证明,以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个人身份证等在办证过程中需由购房者出具的资料,到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房产证。房管部门经核实后,应当予以办理。(二)集体交涉维权在搞清楚产权归属后,购房者则应尽量与其他业主一起,获得最大限度的法律支持。首先,如果所购买的楼盘只是存在“烂尾”可能,可以尝试给开发商一点时间,如果其能在短时间内筹措到资金,完成后续工程,购房者的损失便可降到最低。其次,若是开发商因为资不抵债而破产,遭遇“烂尾”危机,则不可将房子退给开发商。因为退房以后,购房者拿不到购房款,只能拿到收据或欠条。购房者和开发商之间的关系,将由买卖关系变为债权债务关系。假如开发商最后因资不抵债,不得不宣布破产,其资产会被法院拍卖,而根据破产法偿债先后的规定,消费者比一般债主更容易得到开发商的补偿款(特别是消费者已经通过预购、获得了房屋产权的)。另外,若决定要起诉发展商时,业主也必须要齐心一致。如果其他业主打了官司,并且获得胜诉、得到赔偿,而有的业主没有及时起诉,可能最终就得不到赔偿。
    房子烂尾了可以停止还贷合同吗?
    买到烂尾楼已经签订了贷款合同不能停贷。因为房子烂尾而拒绝偿还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六百六十七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解除购房合同同时解除了贷款合同吗
    买房与银行之间的借贷关系是独立于房屋买卖关系之外的,所以,解除购房的合同并不同时解除贷款合同。也就是说,买家虽然不买房了,但因为其与银行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仍然存在,这笔借款是一定要还的。
    我全款房的购房合同没有房产证能不能贷款?
    没有房产证不能贷款,在办理按揭贷款的时候,需要用房产证作抵押,没有房产证就意味着购房人只有房子的居住权,房地产抵押,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房地产抵押,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办理。
    解除购房合同能胜诉吗?
    解除购房合同的事由有:1、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3、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解除合同的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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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4:3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