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以下案件不能风险代理:1、婚姻、继承案件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3、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4、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5、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 法律依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一)婚姻、继承案件(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 第十二条 禁止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