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代理权限包括:代为起诉、应诉、申请保全、回避、提供证据、申请执行等;另一种特别授权还包括和解、上诉等实体利益的诉讼权利。代理权限一般限于: (1)代为起诉、应诉; (2)代理申请诉讼保全或证据保全; (3)申请回避、向法庭提供证据、鉴定人和勘验人、要求重新鉴定调查或请求调解,发表代理意见; (4)申请执行; (5)双方商定的其他代理事项。 另一种是特别授权,特别授权除了上述一般代理权限之外,还可以行使代为和解、上诉等诉讼权利,涉及当事人实体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代理诉讼的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有权调查收集证据,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查阅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该内容由 张家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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