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存疑不起诉卷宗如何处理 |
释义 | 一、证据存疑不起诉怎么处理 1、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对据以定罪的证据存在疑问,作出不起诉决定的,需要作出的处理如下: (1)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并且公开宣布,将不起诉决定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 (2)当事人在押的,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应当立即释放当事人; (3)当事人的财物被查封、扣押、冻结的,在立即解除查封、扣押、冻结措施。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 二、证据不足不起诉的条件是什么 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对于经过一次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且没有退回补充侦查必要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证据不足的情形: 1、犯罪构成要件事实缺乏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的; 2、据以定罪的证据存在疑问,无法查证属实的; 3、据以定罪的证据之间、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的矛盾不能合理排除的; 4、根据证据得出的结论具有其他可能性,不能排除合理怀疑的; 5、根据证据认定案件事实不符合逻辑和经验法则,得出的结论明显不符合常理的。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据以定罪的证据存在疑问,无法查证属实的,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并且公开宣告;当事人在押的,应当立即释放;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应当立即解除。 该内容由 马国英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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