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不能的,发票分为机打发票与手撕发票,机打发票是由电脑开具,手撕发票是税务部门事先印制好的一种发票,顾客在购物后由服务人员开具。机打发票可以记名,也可不记名,手撕发票不记名。机打发票取代手撕发票是趋势,以利于税收的征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一条 税务机关是发票的主管机关,负责发票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的管理和监督。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发票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