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医鉴定做假怎么办 |
释义 | 一、法医鉴定造假怎么办 可以重新鉴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2、《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已经2012年12月3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百四十六条经审查,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应当重新鉴定:(一)鉴定程序违法或者违反相关专业技术要求的;(二)鉴定机构、鉴定人不具备鉴定资质和条件的;(三)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或者违反回避规定的;(四)鉴定意见依据明显不足的;(五)检材虚假或者被损坏的;(六)其他应当重新鉴定的情形。 一、如何伪造假遗嘱 一般认为,伪造遗嘱属于民事纠纷的范畴,不构成刑法规制的诈骗罪; 即便伪造者出庭作证,在民事诉讼中做伪证,我国法律也没有规定民事伪证相应的刑事责任; 对于对方伪造遗嘱,可以申请法院进行司法鉴定,确定遗嘱的真伪,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发现笔迹鉴定造假怎么办? 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四十条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一)鉴定人不具备相应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鉴定意见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存在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鉴定人已经收取的鉴定费用应当退还。拒不退还的,依照本规定第八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 对鉴定意见的瑕疵,可以通过补正、补充鉴定或者补充质证、重新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重新鉴定的申请。 重新鉴定的,原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第四十一条对于一方当事人就专门性问题自行委托有关机构或者人员出具的意见,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或者理由足以反驳并申请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三、口述遗嘱造假需要怎么办呢?怎么处罚? 【立口头遗嘱的要求】 1、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2、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3、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以上就是口述遗嘱造假的解答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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