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放弃遗产继承声明书的生效条件是: 必需是继承人本人作出放弃的表示,他人(包括继承人的监护人)都无权放弃。继承人具备民事行为能力。放弃继承权须在特定时间作出。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放弃受遗赠的表示。 遗产继承公证流程: 1、当事人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 2、公证机构依法审查申请材料; 3、经审查通过的,由公证机构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遗产继承需要的手续: 1、向遗产所在地公证机关申请办理继承手续; 2、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3、继承人到遗产相关部门办理遗产转移手续。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