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居委会证明继承人可以吗 |
释义 | 一、居委会证明继承人可以吗 法定继承人证明,需要继承人凭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和被继承人到死者生前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或者村委会,先开具亲属关系证明。 再凭以上证件和书面材料,到死者生前户籍所在地户籍管理派出所,开具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加盖派出所户籍管理公章。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继承公证怎么进行 当事人申办继承权公证时,应向户籍所在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如果涉及到不动产的继承,则应到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申办。 申请时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二)申请继承的遗产的产权证明。如房屋所有权证明、银行存折等。 (三)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该证明应由被继承人死亡时的医院或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如果继承人已死亡,也应出具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四)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和有无依靠被继承人生活的人的证明。如继承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社会关系证明等。 (五)继承人如果委托亲友或机构代理申请公证时,就应向公证处出具委托书。委托书一般应经公证处公证,来自国外的委托书还必须经所在国公证人公证和我国驻该国领事馆认证。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十二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办理下列事务: (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 (二)提存; (三)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 (四)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 (五)提供公证法律咨询。 三、继承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继承房产过户首先需要被继承人去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去办理注销户籍手续和办理死亡证明。然后去办理房产证过户。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最后申请人应该向登记机构提交《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的复印件、继承权公正文书以及房地产权证书。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申请办理房屋过户的时候,-定要注销户籍且必须有死亡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开始的时间及死亡先后的推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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