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司法鉴定造假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一、司法鉴定机构(中心)鉴定造假或不实的,当事人应当向受诉人民法法院(或者办案机关)提出异议或申请重新鉴定,也可以要求鉴定人出庭参加质证。二、当事人还可以向司法鉴定机构的主管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举报或投诉,由主管机关进行查处。三、司法鉴定活动中因违法和过错行为,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可以请求民事赔偿。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十四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对委托鉴定事项、鉴定材料等进行审查。对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鉴定用途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对于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不能满足鉴定需要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要求委托人补充;经补充后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 第二十八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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