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当事人对法院第一审判决不服的,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一审法院提交两份上诉状,然后持一审判决书、上诉状、缴费通知缴纳上诉费用。准备新证据,开庭材料,等待开庭。二审案件,一般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