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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小区内哪些部分属于业主共有的
释义
    法律分析:小区内属于业主共有的部分包括以下几点:
    一、建筑区划内的道路,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
    二、建筑区划内的绿地,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三、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
    四、物业服务用房;
    五、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
    六、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同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
    七、其他不属于业主专有部分,也不属于市政府公用部分或者其他权利人所有的场所及设施等。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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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9:4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