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非婚生子女户口办理需提供以下材料:,1.婴儿父、母的入户书面申请;,2.婴儿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不需提供结婚证;,3.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子女必须出具亲子鉴定证明,由公安机关指定鉴定机构鉴定后出具);,4.婴儿父或母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证明或派出所责任区民警调查证明(需加盖派出所公章);,5.婴儿父母一方属于外地户口的,外地户口一方户口登记地公安机关应出具婴儿未落户证明。,未婚生孩男方不给抚养费的处理方式有:首先应该对其进行催告;催告仍不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下达生效判决书后,仍不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