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病人有权利看证吗 |
释义 | 病人有知情权和选择医生的权利,但公立医院不会允许无医师资格证的人就诊。医生有权利对病人进行强制出院程序,但需经过定期评估和法院批准。病人有权利选择医生和治疗方案,但医生不能拒绝诊疗,患者主观主导的治疗可能不专业,选择好医院和医生很重要。 法律分析 一、病人有权利看证吗 有知情权,病人是可以要求查看医生资格证的。但是请放心公立医院是绝对不可能让没有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的人上门诊的。所以。只要在大医院是没必要亲自查看医生的医师资格证的。 二、医生有权利给病人办出院吗 病人医疗强制出院程序 (一)强制医疗机构的定期评估。强制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被强制医疗的人进行诊断评估。对已不具有人身危险性,不需要继续强制医疗的,应当及时提出解除意见,报决定强制医疗的法院批准。 (二)解除强制医疗的申请。被强制医疗的人及其近亲属申请解除强制医疗的,应当向决定强制医疗的法院提出。 (三)对解除强制医疗意见或者申请的审查。 (四)对解除强制医疗意见或者申请审查后的处理。 三、病人有选择医生的权利吗 病人当然有选择医生和治疗方案的权利。但医生没有选择病人的权利,不能拒绝诊疗。病人的医学知识只是在科普阶段,而一个优秀的专业医生,最少有十几二十几年的专业学习和临床实践。所以由患者主观主导的治疗往往是不专业的。特别是首诊首治,选择一个好医院和好医生是很重要的。 拓展延伸 病人的医疗记录保密权与信息披露 病人的医疗记录保密权是指病人在就医过程中,其个人医疗信息应受到保密的法律权利。这意味着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有责任保护病人的医疗记录免受未经授权的访问或披露。然而,在某些情况下,病人的医疗记录可能需要被披露,例如在法律要求下或为了病人的治疗和护理目的。在这种情况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必须遵守相关的隐私法律和道德规范,确保信息披露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并采取适当的措施保护病人的隐私。因此,病人的医疗记录保密权与信息披露之间存在一种平衡,以确保病人的隐私得到尊重,同时满足合法的信息披露需求。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病人有权知情并查看医生的资格证。而医生则无权拒绝病人的诊疗请求,但病人有权选择医生和治疗方案。强制医疗程序需要医院进行定期评估,并允许病人及其亲属提出解除申请。病人的医疗记录保密权受到法律保护,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有责任保护病人的隐私。在信息披露时,需平衡保护病人隐私和合法披露的需求。选择好医院和医生对于病人的治疗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司法鉴定人在执业活动中应当依照有关诉讼法律和本通则规定实行回避。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章 医疗事故的预防与处置 第九条 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或者抢夺病历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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